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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产品条码代表什么?

作者:沧州盛祥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2 08:27:08

通俗来讲,沧州条码标签就是打印或印刷了条形码的标签。一般情况下要求每个条形码的号码都是唯一的。考虑成本和方便性等因素,通常利用条码打印机打印条码标签。

原理:

条形码标签技术是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诞生的,它是集编码、印刷、识别、数据采集和处理于一身的新型技术。条形码统称为条码,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每一种商品都有一个唯一可追踪的条形码。为了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和实现现代化管理,我国于1991年4月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我国的商品条形码国别号为690-695。

铜版纸标签为条码打印机常用材质,广泛应用于超市、库存管理、服装吊牌、工业生产流水线等用量较多的地方。

分类:

条码标签可分为:亚光书写纸、胶版纸标签,铜版纸不干胶标签,镜面铜版纸不干胶标签,铝箔纸不干胶标签,激光镭射膜不干胶标签,易碎纸不干胶标签,热敏纸不干胶标签,热转移纸不干胶标签,可移除胶不干胶标签,可水洗胶不干胶标签,耐高温标签,PET,PVC,PE合成纸,PP合成纸等15个种类。

打印方式:

对于条码打印机来说,是根据条码标签纸的要求而决定打印方式的。

有很多条码标签纸必须要求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长期不变型、文字必须长期保存、不能褪色、不能因为接触溶剂就磨损、不能因为温度较高就变形变色等等,于是有必要采用一种特殊材质的条码打印介质及打印材料来保证这些特性,一般的喷墨打印技术无法达到,激光条码打印也无法达成,而针打的效果与原始设计也不能符合要求,于是有了热转印技术的出现。

热转印技术简单的说,就是利用专门的碳带,透过类似传真机打印头的工作原理,将碳带上的碳粉涂层经过加热的方式,转印到纸张或其他种类的材质上,由于碳带上的涂层物质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产生较强的附着力,加上条码打印介质的选择,更能保证打印出来的字迹不受到外界的影响。而这个加热的过程,如何加热,则可以交给电脑来控制,由于已经开发出来各种专门用来打印条码标签的软件,所以,对于使用者来说,可说是非常的方便,特别是一般条码标签都要产生条码,条码符号的产生因此也成了这类软件的必备工具。

ERP与条形码管理相结合,从易于理解的角度,我简要总结如下:

条形码管理和QR码管理是通过条形码管理物料,模切机,印版滚筒,半成品(包括在每个过程中生产的产品)和成品的管理。通过条形码,您可以快速了解相应项目的相关信息,例如存储位置,库存,价格等,以及数据收集。

操作方法如下:

采购验收:根据采购订单生成条形码,打印条形码,然后张贴条形码(称为:编码,标签)。

购买存储:扫描存储位置的条形码和购买物品的条形码以完成存储。

生产申请:扫描拣配清单,找到库存位置,扫描物料条形码,然后准确地拣选物料。

流程:为每个流程自动生成条形码,然后下一个流程扫描该条形码以确认材料或半成品是正确的。

生产退货:(如卷纸,卷膜等难以根据实际数量领取的产品,将有退货。)发生退货时,将生成新的条形码并扫描该条形码以进行存储。

成品存储:产生成品条形码,打印条形码,张贴条形码,扫描代码并进入存储。

成品出库:根据交货单扫描代码并出库。

质量可追溯性:当客户发现产品质量合格时,可以根据条形码追溯到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哪个供应商以及该供应商何时发送物料以及何时操作该物料。

沧州条码在小型企业中的应用正在流动起来。这些小型企业包括工厂,医疗诊所、牙科诊所、律师事务所,录像带出租店和教育组织。我们将说明在这些单位及零售店中如何使用条码。

使用低价的计算机系统已在几乎任何业务环境下扩展开来,并采用许多非传统的作法。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许多这样的低价计算机系统中苹果牌计算机多被选用,而在大型企业中IBM多被用来做为主机。有三个理由更有力地支持选用苹果:第一,许多办公室已经使用苹果做图型设计和桌面出版。第二,虽然个人电脑可用“视窗”,但是对无技术背景的人来说,苹果更容易使用。第三,适用于苹果的有力的资料库,软件设计工具及应用软件都很容易找到。

这篇文章分为四部分,每部分将简述条码系统在某种特殊环境下的应用。但是所有的应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被用来做检索。档案、人员、器材、时间、产品、原材料等等,如果他们是条码化的,都可以被检索到。

当设计一个可行的检索系统时,下面所列的各项最基本的功能是必须要包括的。

※所有的扫描都要附加一个日期和时间的印章;

※雇员的证件应随每一次交易扫描;

※近100%的物品有条码标记;

※物品的每次移动都有扫描记录;

※扫描机要安置在方便又合理的地方。

※一个可稽查全部交易的功能可以随时在指令下工作;

※输入资料的长度和版式的监定和确认是自动化的;

※所有的信息可以用扫描或键盘的方式输入。

高级的检索系统可以包括下列功能:

※具有可以设计特殊的资料收集和报告常规的能力;

※对接触某些档案和数据库的限制,以及对软盘上的档案有读与(或)写的限制;

※在资料输入终端机(DET)上显示对使用人的提示和出现错误的请示。

所有这些功能都可以通过低价的设备来实现。下面的各章节将简述每个系统的功能,设计和设备价格的估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商品沧州条码化,沟通商品生产销售信息,提高商品的竞争能力,促进特区市场经济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使用、制造商品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国际流通领域中使用的国际物品编码(EAN码)和美国商品条码(UPC码)。第四条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条码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辖区条码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条码国家标准和相关的技术文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二)受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三)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及商品条码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四)组织条码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五条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注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第六条企业可自愿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的单位,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报条码主管部门初审:(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出示单位代码证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影印件;(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条码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应于七日内报国家条码主管部门复审。第七条商品包装表面或标签可印刷面积小于四十平方厘米的,可申请使用缩短码。第八条企业取得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后,方可正式启用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并同时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条码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的商品条码。第九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有使用权,并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除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只能在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上使用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二)使用商品条码应采用国家有关标准,或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制定本企业标准。第十条商品条码使用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申请续展。条码主管部门在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系统成员申请续展。系统成员逾期不申请续展的,条码主管部门注销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本办法所称条码续展是指系统成员在所使用的商品条码有效期限届满后要求延期使用。第十一条系统成员更改其企业名称,应自更名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到条码主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条码主管部门对更名的商品条码应予以重新公告。第十二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向条码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注销其商品条码。对已注销的商品条码,条码主管部门应予以公告停止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第十三条被注销商品条码的企业,如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商品条码申请注册手续。第十四条企业受委托加工产品并使用委托人注册商品条码的,应自加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条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委托人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二)加工合同。第十五条企业申请注册、变更商品条码,应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章商品条码产品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商品条码产品或使用商品条码,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第十七条凡生产商品条码印制品的企业,必须具备印制能力,并向条码主管部门申领印制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第十八条条码主管部门对商品条码产品实行监督抽查,可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查验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和印制资格证书。条码主管部门可以扣押涉嫌假冒、伪造的上款证书和商品条码产品,但应自扣押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被扣押人;对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期的,经主管部门行政首长批准,可延长十五日。条码主管部门行使第一、二款职权时应有两个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并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执法人员证书。

第四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至三倍的罚款。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或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品条码或未办理商品条码备案的,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将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启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向条码主管部门申领印制资格证书擅自承接条码印制业务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至三倍的罚款。第二十四条条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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